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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2022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金制教师3名发表时间:2022-09-05

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2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金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补充招聘年金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日至200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1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年金制教师以及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含纸质材料寄送)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1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在线报名(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寄送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澄云路68号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南门卫 (注明:应聘材料)。收件人:校务部,联系电话:0512-65800102。

(二)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材料请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④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⑤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三)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800102。

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查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2.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复审查验、面试等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学校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72703。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