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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设施操作员17名考生禁考,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发布时间:2024-07-21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近期发布《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关某君等17名考生禁考的公告》,请各位考生诚信应考。

近期,我省鉴定站在审核考生信息时发现,考生关*君(身份证号152323********2315)、周*(身份证号211382********1810)、吴*勋(身份证号231004********0718)、刁*圳(身份证号210112********301X)、张*强(身份证号210602********4014)、闫*心(身份证号211321********8686)、张*龙(身份证号210283********8016)、刘*君(身份证号210922********2429)、刘*松(身份证号210303********1211)、丁*军(身份证号210112********1235)、宋*(身份证号210882********5346)、朱*红(身份证号211381********2022)、王*奡(身份证号210304********1610)、吴*超(身份证号210282********5019)、黄*利(身份证号211303********3236)、陈*琦(身份证号210727********2713)、吴*(身份证号211004********3328)申报资料“学历证明”内容涉嫌造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关*君等17名考生予以禁考2年处理。

此决定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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