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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山东在运储能电站21座,装机规模157兆瓦/392兆瓦时;在建储能电站7座,装机规模520兆瓦/1041兆瓦时。年底全部建成投产,全省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677兆瓦/1433兆瓦时。
据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负责人介绍,山东在加快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高质量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为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规划引领。把新型储能纳入山东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未来五年,以市场化为导向,科学选择经济、技术可行路线,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鼓励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完善储能设计、验收、检测、涉网等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着力构建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
坚持科学谋划。科学测算储能成本,根据电网调度近三年调峰缺口数据,委托多家咨询机构科学建模和测算,合理确定储能工程造价、运行成本和租赁费,为研究制定储能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地方标准建设,首批启动储能设计、验收、检测和涉网4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储能建设和运行基本框架,为规范储能管理提供技术参考。
坚持试点先行。出台全国首个储能示范应用指导意见,探索性提出储能优先、平进平出、优先发电量计划奖励、多劳多得等支持储能示范应用的“政策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建或租赁储能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优化储能调运方式,在火电机组调峰运行至50%以下时优先调用;储能设施充放电量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参与电网调峰,每充电1小时给予1.6小时的调峰优先发电量计划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多劳多得,通过多参与电网调峰获得更多收益;实行报量不报价机制,在电力市场中,储能只报可用容量、不报补偿价格,按固定补偿价优先成交。
按照我省规划,今后将依托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及百万千万级鲁西南煤炭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动储能规模化应用。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利用肥城市丰富的盐穴资源和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新一代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加快推动吉瓦级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基地建设;利用退役火电机组,实施首台套30万千瓦退役火电机组改造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推动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基地建设。到2022年,山东省储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达到450万千瓦。